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啖也。折俎謂之肴。見左傳、國語。豆實謂之肴。見毛傳。凡非榖而食曰肴。見鄭箋。皆可啖者也。按許當云啖肉也。謂熟饋可啖之肉。今本有奪字。從肉。爻聲。胡茅切。二部。按今經傳皆作殽。非古經之舊也。
宋代 徐鉉 徐鍇 注釋
徐鍇曰:“謂已修庖之可食也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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